2026年3月26日,辽宁科技大学教务处印发《关于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规范AI工具使用的通知》(辽科大教发〔2026〕45号),对本科毕业论文中AI工具的使用范围作出逐项界定。这份通知是近期高校层面较为系统的一次规范尝试,也把一线科研讨论中反复出现的问题推到了台面上:AI参与科研的方式正在改变,论文写作的边界需要重新划清。
允许与禁止之间的清晰划线
该通知将AI工具的使用分为允许与禁止两类。允许的范围包括:文献检索、关键词推荐和参考文献格式整理;推荐统计图表类型和辅助制图;辅助研究方案设计以及统计学方法、实验方法、调研方法的筛选与推荐;辅助论文写作,完善结构、检查语法拼写、润色语言。禁止的范围同样明确: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AI生成参考文献;不得直接生成或改动原创性、实验性结果图片;不得使用AI进行原始数据收集、分析、统计结果讨论和结论总结;不得直接使用AI生成摘要、正文、致谢、开题报告、外文翻译等内容;涉及保密内容的论文禁止使用任何AI工具,禁止上传数据和图片到AI平台。
这份清单的划分逻辑值得注意:AI可以介入检索、格式、语言层面,但不能替代研究者对数据、结论和原创性内容的责任。通知同时要求各学院增加答辩、汇报比重,以更全面地考查学生的创新思维和知识运用能力。
一线研究者的两种判断
围绕AI参与科研,公开讨论中呈现出两种并存的判断。
一种判断强调效率提升。科罗拉多州立大学自然科学学院2026年1月通过的《研究项目生成式AI使用政策》将“让AI识别或总结文章要点,作为文献综述的起点”列为可接受用途,且无需明确引用;将AI作为写作工具帮助生成和发展想法也列为可接受,但需视情况引用并保留提示词记录。这类政策反映的是,AI在信息筛选和思路激发环节确实能降低起步门槛。
另一种判断则关注审辨能力的侵蚀。有学术写作伦理讨论指出,AI可能生成虚构数据、操纵引文,并产出技术上独特但缺乏真正学术洞察的文本。当研究者把文献检索、逻辑检验和引文核验都交给AI时,最容易出问题的恰恰是“看起来合理但实际不存在”的参考文献。辽宁科技大学通知中“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由AI工具生成的参考文献”这一条,针对的正是这一风险。
落到论文写作的自查要点
综合上述政策与讨论,本科生和初级科研人员在论文写作中可以对照以下要点进行自查。
引文核验。 凡是AI提供的文献,必须逐条核实其真实性:作者、标题、期刊、年份、卷期页码是否真实存在,能否在数据库中检索到原文。AI生成的参考文献可能格式工整、内容虚构,直接使用属于学术不端。
数据与结论的归属。 原始数据的收集、分析、统计结果讨论和结论总结,应由研究者本人完成。AI可以辅助方法筛选和图表类型推荐,但不能替代对数据的解释。
写作辅助的限度。 语言润色、语法检查、结构建议属于可接受的辅助范围;直接生成摘要、正文、致谢等核心内容则越过了边界。部分高校已明确将此类行为列为禁止事项。
过程留痕。 科罗拉多州立大学的政策要求保留提示词记录,作为研究笔记的一部分。对于需要说明AI使用情况的课程或项目,保留使用记录有助于证明研究过程的真实性。
政策优先。 不同高校、不同期刊对AI使用的规定并不一致。Elsevier允许AI用于语言编辑和格式整理,但禁止其他用途;各校教务处通知的要求也可能严于院系规定。投稿或提交论文前,应以目标期刊和所在院校的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需要以官方文件为准的部分
AI使用规范仍处于快速变动期。Augusta University在2026年5月发布的AI引用指南中特别提示,AI引用标准变化迅速,研究者在提交论文或课程作业前应直接向官方格式指南来源核实当前要求。这意味着,本文引述的各校政策仅反映其发布时点的规定,读者在实际操作中应以本校教务处、目标期刊的最新文件为准。涉及查重系统规则、AI检测标准、投稿披露要求等内容,同样需要检索官方渠道确认时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