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正在快速进入学术写作的各个环节,但不同期刊对使用生成式AI的披露要求并不统一。有的期刊要求在投稿信中说明,有的要求在方法学部分详细描述,有的则要求在致谢中声明;有的期刊关注工具名称和版本,有的进一步要求说明使用环节和程度。如果把某一本期刊的习惯做法默认为“通行规则”,很容易在投稿时出现披露不足或披露位置不符的情况。更稳妥的做法是建立一条可复用的核查路径:先找到官方政策,再识别关键条款,最后将政策要求转化为合规的披露文本。
第一步:定位目标期刊的官方政策入口
投稿合规的核心依据是目标期刊的现行官方政策,而不是二手转述、社交媒体讨论或同行经验。期刊政策可能出现在不同层级,查找时需要分清优先级。
最优先查阅的是期刊官网的投稿须知。不同期刊对这一栏目的命名存在差异,常见名称包括“Instructions for Authors”“Author Guidelines”“Submission Guidelines”“Editorial Policies”等。在投稿须知内部,与生成式AI相关的内容通常被放在“Research Ethics”“Publication Ethics”“Authorship”“Originality”或单独的“Artificial Intelligence Policy”条目下。部分期刊在投稿系统内设置了独立的AI使用声明环节,作者在提交时会被要求勾选或填写相关声明,这类系统内的必填项同样具有约束力。
当期刊本身的政策页面信息不完整时,可以进一步查阅出版商层面的政策说明。许多大型学术出版机构会为旗下期刊制定统一的AI使用政策框架,例如要求作者披露工具名称、版本和使用位置,并明确AI工具不能被列为作者。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出版商层面的框架是通用底线,具体期刊仍可能在此基础上提出更细的要求,因此不应以出版商政策替代期刊自己的规定。
行业层面的参考文件可以帮助理解政策逻辑,但不能作为投稿依据。例如,2024年9月26日发布的《学术出版中的AIGC使用边界指南2.0》由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联合爱思唯尔、施普林格·自然、约翰威立国际出版集团等机构共同完成,明确提出透明度和问责制是学术出版中AIGC使用的基本原则。这类文件的价值在于提供一个理解和比对政策条款的框架,却不构成任何具体期刊的投稿要求。截至本文检索日,各期刊和出版商的AI政策仍在持续更新,实际判断应以目标期刊官网的最新版本为准。
第二步:识别披露要求中的关键条款
找到政策文本后,需要从四个维度识别条款内容,避免只浏览标题而遗漏实质要求。
其一,明确期刊对生成式AI使用的允许范围。政策通常不会使用“完全禁止”或“完全放开”这样简单的表述,而是区分不同使用场景。常见的情形包括:是否允许用于语言润色和文字编辑;是否允许用于数据分析和代码生成;是否允许用于生成图像、表格或其他非文字内容;是否要求在生成内容的基础上进行充分的人工验证。识别允许范围时,要特别注意期刊是否对“辅助写作”和“生成核心研究内容”作出不同规定。
其二,确认披露位置。不同期刊对披露处所的要求存在明显差异。以搜索资料中出现的几个例子来看:有的期刊要求在投稿信中注明,有的要求在致谢部分披露,有的要求在方法学章节详细说明,还有的要求在提交时通过专门字段通知编辑。同一期刊对文本生成和图像生成可能分别指定不同的披露位置。只在一个地方声明,未必满足期刊的全部要求。
其三,提取披露内容的具体要素。政策条款中通常会列出需要作者提供的若干信息项。常见要素包括:所用工具的全名及版本号、使用环节(如文献综述、数据分析、文字润色)、使用方式、使用原因,以及人类作者对AI生成内容进行验证和负责的说明。部分期刊还要求保留与AI工具的交互记录,以备审稿过程中说明。识别这些要素时,建议将政策中的动词和名词直接转化为待办清单,例如把“应确定所使用的AI系统”转化为“写明工具全称”,把“指出使用AI生成内容的特定部分”转化为“标明具体章节或图表”。
其四,核查署名和引用规则。多数期刊明确禁止将生成式AI列为作者或共同作者,理由是AI工具无法承担研究责任。这一规则相对一致,但衍生条款需要特别留意:AI生成的内容通常不应作为论文的引用来源;如果研究中使用了AI生成的数据或分析结果,可能需要在方法学中说明其产生方式,而不能简单归入参考文献。忽视署名和引用边界,可能同时触发披露不足和引用不当两类问题。
第三步:将政策要求转化为合规披露文本
读完政策之后,关键在于把自己的实际使用情况准确映射到期刊要求的格式中。这一过程可以分为三层操作。
第一层,建立使用记录。在动笔撰写声明之前,先梳理清楚自己在研究和写作过程中具体使用了哪些AI工具、用在哪个环节、使用的程度如何。记录应包含工具全名、版本号(如果可得)、使用日期或阶段、输入内容的性质以及输出内容被采用的范围。例如,是否仅用工具润色了既有文字,还是用工具生成了初稿片段;工具输出是否经过人工逐条核验;是否有图表、代码或数据由AI辅助生成。记录越具体,声明越容易写得准确。
第二层,逐项对照期刊要求起草声明。将期刊政策中列出的要素与自己的使用记录逐条配对,确保每一项要求都有对应的说明。如果期刊要求写明使用位置,就具体到章节或图表编号;如果要求说明使用程度,就区分“仅语言润色”“辅助初稿撰写”“数据可视化辅助”等不同情形。声明措辞不需要追求复杂,以清楚、具体、可核验为优先。以搜索资料中出现的几种要求为参照,一套完整的披露通常同时涉及工具信息、使用环节、使用方式和责任声明四个方面。
第三层,复核一致性。声明初稿完成后,将其与论文正文进行交叉检查:正文中确由AI辅助完成的部分是否都被覆盖;声明中写到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实际操作一致;披露位置是否符合期刊指定处所。容易出现疏漏的情况包括:正文中使用了AI生成的图表,但声明只写了文字润色;在投稿信中已说明,却遗漏了方法学部分的要求;或者在修订过程中新增了AI使用,却未同步更新声明文本。
建立这一三步流程的意义,不在于记住某一本期刊的具体条款,而在于形成“以官方政策为准绳、逐项核对、再转化为文本”的固定工作方式。政策本身会更新,期刊要求也可能调整,因此每次投稿前都应当重新检索目标期刊的最新页面,而不是依赖旧有的记录或印象。将检索日期、政策版本和关键条款留存备查,也有助于在稿件修改或审稿沟通中准确说明自己的核查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