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发表在《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PNAS)的一项研究显示,在学术期刊普遍建立人工智能使用披露政策的背景下,实际披露率仍处于极低水平。该研究分析了5,114种期刊和超过520万篇论文,发现约70%的期刊已制定AI使用相关规则,但只有约0.1%的论文真正声明了AI使用。这一数据揭示出期刊政策与作者实际执行之间存在显著落差。
研究核心发现
根据PNAS发表的研究,期刊层面的AI政策覆盖率与实际披露行为严重不匹配。约70%的期刊要求或建议作者披露生成式AI的使用情况,然而在超过520万篇论文中,仅有约0.1%的论文进行了实际披露。这一比例意味着每千篇论文中大约只有一篇明确声明使用了AI工具。
该项研究由Yongyuan He和Yi Bu完成,系统梳理了期刊政策与论文披露之间的对应关系。研究覆盖的期刊数量超过5,000种,论文样本规模超过520万篇,为观察学术出版领域AI披露现状提供了较大规模的数据基础。
披露率过低的主要原因
研究讨论中提及的一个关键解释是“污名化担忧”。部分作者可能担心,承认使用ChatGPT等工具进行编辑或起草工作,会被视为学术能力不足或写作水平有限。Times Higher Education在2026年2月的报道中也指出,对承认AI使用的顾虑可能解释了极低披露率的现象。
另一个原因在于政策表述的模糊性。不同期刊对“需要披露的AI使用场景”界定不一致,有的期刊仅要求披露实质性内容生成,有的则涵盖语言润色和翻译。作者在面对不同期刊的不同要求时,容易产生理解偏差,或者因不明确具体标准而选择不披露。
政策与执行机制脱节同样是重要因素。多数期刊在作者指南中写入AI披露条款后,并未在投稿系统或审稿流程中设置强制性勾选或核验环节。缺少流程层面的约束,披露与否在相当程度上依赖作者的自觉判断。
政策失效的提示意义
该研究说明,期刊AI政策从“文本存在”到“行为改变”之间仍缺少有效的转化机制。仅仅在作者须知中增加相关条款,并不能自动带来合规行为。对于学术出版而言,这一发现提示需要重新评估政策设计的可执行性。
从科研诚信角度看,AI工具在学术写作中的使用已经相当普遍,但低披露率使得同行评议、编辑决策和读者判断难以获得完整的信息基础。如果作者实际使用了AI辅助写作却不披露,期刊政策所追求的透明度目标就无法实现。
投稿时AI声明的操作要点
对于高校学生和初级科研人员而言,在投稿时处理AI声明,可以遵循以下基本步骤。
第一,查阅目标期刊的官方AI政策。 不同期刊对AI披露的范围和格式要求并不统一。投稿前应直接查看期刊官网或作者指南中关于AI使用声明的具体条款,确认该刊采用强制披露还是建议披露,以及披露内容是否包括语言润色、翻译、数据分析辅助等环节。不能以其他期刊的做法代替目标期刊的要求。
第二,区分需要披露和无需披露的使用场景。 一般而言,使用AI工具进行拼写检查、语法修正、参考文献格式调整等机械性辅助,多数期刊不要求披露;而使用AI生成段落、改写句子、提出论证思路、分析数据等实质性参与,通常需要明确声明。具体边界应以目标期刊的规定为准。
第三,在稿件中明确交代AI使用的位置和方式。 披露信息通常可以放在致谢部分、方法部分或投稿系统的声明栏中。声明内容宜具体说明使用了什么工具、用于什么任务,以及作者是否对最终内容进行了审阅和负责。避免笼统地写“使用了AI辅助”,也避免仅声明“未使用AI”而不说明判断依据。
第四,保留使用记录以备核验。 如果期刊在审稿或投稿系统中要求填写AI使用情况,应如实勾选并填写说明。保留AI工具的使用记录、提示词和输出内容,可以在编辑部询问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
第五,关注政策更新。 期刊AI政策仍在快速调整阶段,投稿前应当以期刊官网最新版本为准。本文所依据的研究数据与政策动态检索于2026年,后续如有规则变化,需以官方最新文件为准。
总体来看,PNAS研究为学术写作中的AI披露问题提供了量化证据,说明政策文本的广泛存在并不等同于执行到位。对于正在准备投稿的学生和年轻研究者来说,理解披露政策背后的透明度逻辑,并在投稿流程中主动、准确地完成AI声明,是当前学术规范环境下需要掌握的基本能力。


